安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 中共安仁县纪委        时间:2024-10-08        【字体:

近期,安仁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安仁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段小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段小华任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期间,县自来水公司先后5次违规购买酒水用于公务接待,共计78511元。对此,段小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段小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4年1月,段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为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安仁县原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艾春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张艾春任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公款送礼17000元。对此,张艾春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张艾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张艾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

安仁县灵官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钟洪武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21年,钟洪武任灵官供销社主任期间,灵官供销社违规无公函接待发生费用共计9075元;2017年至2020年,灵官供销社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公款接待共计6045元。此外,钟洪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钟洪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职处理。(安仁县纪委监委)

主办单位: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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