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主题 |
虚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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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 | 李某某 | 投诉时间 | 2024-11-19 |
| 事项所属地 | 岳阳市>平江县 | 相关栏目 | 村级财务-支出 【详情】 |
| 投诉内容 |
工程转账340000 但是收款方只得十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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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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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中共平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审核单位 | [中共平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4-12-12 |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于2024年11月19日在“互联网+监督”平台投诉反映“虹桥镇大青石村记账凭证16#显示,2024年2月29日,支出农村环境卫生工程款(毛路云)34万,但收款方只得十多万,其余二十多万私下退给了村上唐书记等人”问题,经虹桥镇纪委调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与您本人以及承包商毛路云、原党支部书记唐志平、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童志平调查核实,大青石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是通过向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平江分局申请资金44万元,2022年6月村上通过了“四议两公开”和相关竞标程序,决定由承包商毛路云对该项目进行承包,项目所有花费均由毛路云先行承担后期一并支付。2022年7月6日签订合同协议,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大青石村于2024年2月5日支付工程款44万元给毛路云,毛路云实际到账44万元。2024年12月10日,虹桥镇纪委核查组到大青石村实地核查大青石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项目,通过随机抽选部份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姚家饮水水坝、简家垅水沟、火烧屋场污水治理、大兴片河道清理工程均真实完成。综上,不存在您反映的该项目只支付34万元,收款方毛路云只得十多万,并私下退还二十多万给村上人员的情况。 二、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经虹桥镇纪委核查组全面调查取证,关于反映虹桥镇大青石村村委会的信访问题与调查情况不相符。按照《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虹桥镇纪委核查组,建议: 对大青石村村委会有关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理。
中共平江县虹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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