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 |
村书记处事不公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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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 朱某某 | 投诉时间 | 2019-01-21 |
事项所属地 | 娄底市>双峰县 | 相关栏目 | 村级财务-支出 【详情】 |
投诉内容 |
我名龙新章系双峰县洪山殿镇桃林村红山组人 1、2018年9月5日下午4点左右,村支书龙清明带来了10多人及挖机。明是处理龙新章和龙新杰兄弟的屋场界限矛盾纠纷一事,我们应感谢领导,但村支书龙清明在不到10分钟之内强行把我私有石头,动用挖机挖到运输车上,不但不解决矛盾,而且激化矛盾,当事人户主龙新章在家去讲道理:清明书记这些石头属于我的。您为何挖到车上去,清明书记不分青红皂白,上前动手一手抓住我龙新章衣扣,一手抓伤我的大脚强行拖走我的石头。这是属于霸道主义可耻行为!这样村支书何以服众为民实事,要求依法予以打击!并解除村支书职务,还桃林村一片青天,还法律一个尊严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为 |
回复单位 | [中共双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审核单位 | [中共双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19-07-09 | |
回复内容 |
经查,举报人朱和初系举报内容中龙新章的妻子,龙新章与龙新杰系两亲兄弟, 1997年6月8日,其父亲与两兄弟共同写下了房屋分割协议,对原有住房进行了分割。后两兄弟分别建房,但因土地管辖权问题发生矛盾。 2018年4月,龙新杰未经审批将老房拆除新建房屋时再次引发矛盾。2018年4月20日,龙清明和村干部周入京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并向龙新杰作出了停止建设的要求。后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贺锡光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发出了要求龙新杰停工的通知。 2018年5月15日,龙清明与镇村干部对两户的矛盾进行调处,但因朱和初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没有达成协议。2018年8月15日,龙新章拖运石头故意堵住龙新杰的房屋进出道路及排水沟。 2018年8月23日,镇村两级与龙新杰夫妇、龙新章在桃林村村部召开协调会,再次调解龙新章和龙新杰的房屋界限矛盾。提出了两个处理方案:1、遵循“分割协议”的约定,进龙新章家的公路从龙新杰正准备新建的杂房前地坪石磡边进入,进龙新杰家的公路从龙新杰房屋朝向左侧方进入;2、不遵循“分割协议”约定,根据现实状况,靠龙新章房屋左侧属龙新杰管辖范围内的地基让一弄的位置给龙新章,用于龙新章今后建房用,龙新章在靠龙新杰房屋左侧的林地内让一弄位置给龙新杰用作建杂房用,考虑到林地需要平整,由龙新章适当补偿一部分土地平整费用给龙新杰,两户的进出公路还是按照第一种方案中确定的方式分别修建。龙新杰同意可以采取随意一种方式,但龙新章不同意,调解没有成功。调解组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在会上,调解组要求龙新章在四天之内将堵住龙新杰房屋进出道路和排水沟的石头自行清除,如不自行清除,镇村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2018年9月5日,鉴于龙新章不按照规定要求自行清除堵住龙新杰房屋进出道路和排水沟的石头,镇村两级组织了人员,对堵住龙新杰房屋进出公路和排水沟的石头进行了清理。 2018年11月19日,朱和初向双峰县扫黑办反映龙清明抓伤龙新章大腿一事。同日,双峰县扫黑办将该问题线索转至洪山殿镇。2018年12月15日,洪山殿镇扫黑办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给洪山殿镇派出所,要求洪山殿镇派出所依法予以查处。洪山殿镇派出所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通过调查了解作出了核查结论:对于龙新章、朱和初夫妇举报桃林村支部书记龙清明涉黑涉恶一事,目前的调查情况是龙新章与龙新杰因房屋、水沟、进出公路等发生矛盾,村镇各级单位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且龙新章在2018年8月故意用石头将龙新杰正房前道路和水沟堵住。同年9月5日,洪山殿镇综治办、咸加群工站和村支两委等工作人员将石头进行清理,但并未有人与龙新章、朱和初发生肢体冲突。 2019年1月4日,镇调委会通知朱和初到镇综治办进行沟通,并向她了解情况,做了思想工作。2019年2月2日,洪山殿镇咸加群工站组织相关单位在桃林村再次对龙新章、龙新杰两兄弟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调处。但均没有达成协议。 综上,调查组认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2019年3月14日,调查组将情况向举报人朱和初进行了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