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 |
户口在隆回没房子住,连年租房都没有?是什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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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 韦某某 | 投诉时间 | 2021-08-16 |
事项所属地 | 邵阳市>隆回县 | 相关栏目 | 精准扶贫-扶贫项目 【详情】 |
投诉内容 |
各位领导你好,我们的户口在隆回却没有房子住,连年租房都没有?请问这是什么情况?而且我们夫妻户口还不是同一个地址,我老公在大院里社区,我和我小孩的在派出所没分,这又是什么情况?一家人什么都没有,没车没房没工作就光一纸户口在隆回? |
回复单位 |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审核单位 |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09-28 | |
回复内容 |
投诉人韦春先(身份证号码:**********************************),投诉原文:各位领导你好,我们的户口在隆回却没有房子住,连年租房都没有?请问这是什么情况?而且我们夫妻户口还不是同一个地址,我老公在大院里社区,我和我小孩的在派出所没分,这又是什么情况?一家人什么都没有,没车没房没工作就光一纸户口在隆回? 经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交办,我中心受理该投诉后电话联系了大院里社区、投诉人本人及其丈夫,目前了解到的基本情况为:韦春先(女)原籍广西南宁地区,2014年左右因婚转籍至我县,其丈夫刘久长(联系电话***********)户籍地为我县花门街道大院里社区,家庭人口4人(2个小孩),夫妻二人目前无长期稳定工作且无住房。刘久长父亲刘端毛为原水泥厂下岗职工,有社保收入,母亲因身体原因常年服药,在县城无住房,目前居住在老家(滩头镇新塘村5组)。韦春先和刘久长夫妻目前和父母共同居住在滩头老家。 针对韦春先提出的诉求,我中心处理意见已电话告知韦春先及刘久长,现汇报如下: 一、 户口问题不属于我中心权责范围,请其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 二、 申请保障住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1、实物方式:隆回县公租房(廉租房)自2017年最后一批分配完后已无房源,且没有再新建,所以目前这一诉求解决不了。 2、租赁补贴方式:可以到社会寻求承租私人住房后申报租赁补贴。我县每年进行一次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审查。我中心每年租赁补贴申报时都通知了县城各街道、社区及各建制镇,并在县委、政府、社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场所张贴了申报公示予以告知。有需求的无房困难群体可以向租房或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经审查合格后通过财政部门一卡通方式予以补助。
隆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