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 |
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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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 谭某某 | 投诉时间 | 2021-09-02 |
事项所属地 | 邵阳市>洞口县 | 相关栏目 | 民生资金-到人到户资金2020 【详情】 |
投诉内容 |
请问一下老党员的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哪些人符合发放的条件?是否只有村干部才能得到这些补助? |
回复单位 | [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审核单位 | [中国共产党洞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1-10-28 | |
回复内容 |
经查,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关于印发<邵阳市党内关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邵市字〔2012〕3号)要求,老党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党龄在50年以上,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党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年度发放。2020年1月21日曾*雄领取的600元补助,实际是给该村新屋组老党员曾*湘代领的2019年度老党员生活补助。 2020年1月21日,阴历十二月二十七日,县财政给曾*湘发放2019年度老党员生活补助时,发现其农商银行账户不能正常收款。因上级要求必须在过年前将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高沙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求了曾*湘本人和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曾*雄两人的同意后,将曾*湘2019年度的老党员生活补助600元打到曾*雄账户。2020年1月22日,曾*雄将600元老党员生活补助交给了曾*湘的大儿子曾*国。后曾*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县农商银行完善了相关信息,后续的老党员生活补助继续正常发放至曾*湘本人农商银行账户内。 |